谷歌已同意和解原告提起的 50 亿美元诉讼,原告指控这家网络巨头在使用该公司 Chrome 浏览器时处于“隐身模式”的情况下跟踪其在线活动,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据路透社报道,在律师周四宣布他们已达成初步协议后,美国地区法官伊冯·冈萨雷斯·罗杰斯暂停了原定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的此案审判。
该集体诉讼于 2020 年提起,自 2016 年 6 月起涉及“数百万”谷歌用户,并要求每位用户因违反加州隐私法而获得至少 5,000 美元的赔偿。
该协议的条款尚未透露,但预计将于明年初公布,届时律师将提交一份正式的和解协议供法院批准。
这起以隐私为重点的诉讼指控 Alphabet 旗下的谷歌跟踪用户在 Chrome 上的浏览活动,即使将其设置为“隐身模式”,这种隐私设置会从正在使用的设备中删除活动数据,但允许已访问过的网站进行跟踪用法。
它声称,这使得谷歌能够收集与社交圈和购物习惯等相关的个人数据,以及“可能令人尴尬的事情”,从而成为一个“不负责任的信息宝库”。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谷歌在辩护中表示,它在隐身模式下的数据收集方面一直保持透明,并称这使网站运营商能够“更好地评估其内容、产品、营销等的表现”。
今年夏天,法官驳回了谷歌驳回诉讼的请求,表示尚不清楚该公司在多大程度上警告用户数据收集仍在隐私模式下进行。
达成协议使谷歌能够避免一场本来可能是艰难且暴露真相的审判,但这一事件再次让人们关注大型科技公司如何处理用户数据,以及它如何清楚地传达这些做法的细节。
这也提醒我们, 正如这篇内容丰富的数字趋势文章中所解释的那样,绝大多数网络用户都不是匿名浏览的。